遭关押折磨十多年 山东杨文杰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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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招远市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文杰女士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两次被劳教、多次被关在洗脑班,被非法判刑,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十多年。杨文杰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控告元凶江泽民。

法轮功是一部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大法要求每位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首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发生矛盾时,只找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做一个无私无我的高境界的人。

对这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江泽民处于小人妒嫉,一意孤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这场令人神共愤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全国各地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残酷折磨和迫害,杨文杰女士也是千千万万个受害者之一。

下面是杨文杰女士陈述她所遭受的部分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我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每次都被警察抓捕,并关押在当地看守所,遭到警官的毒打,戴手铐脚镣。每次到北京上访,都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我去六次,被非法关押八个月。严重的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上访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零零二年三月,因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淄博王村),因不转化,恶警们把我关在禁闭室,以政委杨青为首的恶警,让劳教所的队长们轮班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视我。因我不写保证书,狱警们把我捆绑铐在特制的床上,身上用绳子道道、紧紧的绑着,双手用手铐勒的紧紧的,铐在床这头,双脚用脚铐(皮子做的)紧紧的勒着,铐在床那头,一动动不了。就这样折磨了我四十多天,狱警李英还在我脸上不停地抽打,不让我喊,也不让我哭。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警察们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又把我从禁闭室弄到四楼没有人的地方,以李英为首的三个警察,把我双手一只用绳子加手铐,铐在窗铁棱上,另一只铐在铁管上,一高一低,蹲不下,站不直。双腿用绳子绑着,就这样折磨我十五天。恶警李英不让我上厕所。我两手腕被手铐和绳子勒的肿的很高,失去知觉。左手腕被勒的皮开肉绽,一处没法铐了再换一处(现在左手腕上还有疤痕)。

恶警昼夜不停的折磨我十五天以后,又让我坐在地上,双腿用绳子绑着,双手用绳子绑在椅子背上。李英把大法师父的法像放在地上让我坐着,不让我上厕所,尿在地上。那时已经是十一月,我只穿着单衣,恶警们又把窗打开,我又冷又痛,恶警昼夜不停的放侮辱大法师父的光碟,用这种手段又折磨了十五天,我双手双脚都失去了知觉,也站不住了。两个恶警架着我,把我关押在管教的厕所里。

恶警们把我关押在禁闭室七个多月,没有窗,冬天寒冷,夏天炎热。所遭受的痛苦是很难承受的。

二零零五年正月劳教期满,直接被610这个邪恶组织拉到本地洗脑班。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因拒不放弃信仰,我被洗脑班恶人头目孙启全指使几个打手与邪悟者用棍子、绳子、皮鞋等大打出手,多次上背铐吊起来,身子成弓形,脚尖着地,恶徒宋少昌还用棍子狠狠地抽打,致使我身上紫黑,痛得不敢动弹。还雇用醉汉把我打得死去活来。还把我铐在铁窗棱上,大冬天开着窗,多次不给饭吃,不让喝水,又冷又饿。以孙启全为首的恶徒,为了转化我,用多种酷刑折磨我,曾四十多天没让我上床睡觉,所遭受的痛苦是难以形容的。

恶徒们关押折磨我八个月后,因我不转化又非法批我三年劳教。二零零五年正月劳教期满,我连家门都没有进,就被关入洗脑班,当时我父亲去世了,都没让我回家看一眼。

后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一年,又被释放,恶徒的610组织又再次直接把我拉当地洗脑班,以杜维先为首的恶徒,又用酷刑过电等手段,逼迫我写保证书,因我不放弃信仰,恶徒们又再次非法关押迫害我六个月。直到把我折磨的不成样了,二零零七年三月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李建光为首的恶徒,又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并把我绑架到烟台洗脑班,进行残酷迫害,以王桂红为首的恶徒,用手铐将我手后背,吊铐在二层高的床栏上,双手被勒的钻心的痛,脚尖着地,痛得我都昏过去了,恶徒们把我折磨了三十七天,我双手麻木,脚和腿都肿了,那也是极其痛苦的折磨。

因信仰“真善忍”,讲真相,我多次被招远公安局、610非法绑架、关押、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邪恶的610组织,又绑架我,为抗议非法关押,我绝食,绝食期间,恶徒宋少昌等多人,多次对我用残忍的手段野蛮灌食,双手和双脚用手铐铐在椅子上,恶徒们拽着我头发,用粗管子插入我鼻孔,几次都插出血来。恶徒们变换着手段折磨我,把我折磨的皮包骨头,脱了相。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关押折磨我四个月后,招远市法院无视人权,公然践踏法律,将我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份,被劫持到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监狱有个集训队,法轮功学员大多都是被关押在这个队。集训队里的值岗犯人都是从入监队里挑来的,然后由恶警薛彦勤、许玉梅、胡秀丽等把她们训练成打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谁迫害法轮功学员,谁挣分多。

在监狱,我不转化,也不写保证书,以恶警薛彦勤为首的恶徒们,把我围起来,拳打脚踢,身上各部位都有人打,不让上厕所,不准睡觉,不让洗漱。恶徒们还给我灌尿。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酷刑后,我还是不转化,不写保证书,恶警们就把我常年关入一处小黑屋(禁闭室),没有窗,夏天济南的高温在三十八度以上,门只开一个小口(碗的大小),常年在里面吃喝拉撒睡,恶警们还拿管子往里浇水,往我身上浇水。常年不同程度的迫害,使我身心遭受严重的摧残。

因信仰法轮功, 我蹲监坐牢十多年,遭受中共邪恶之徒的折磨和迫害,使我身心和精神都遭受了严重的摧残,经济上也严重的受到了损失。

我所遭受的这些磨难,都是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所致造成的,因此江泽民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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